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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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公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年内有效。
所属分类:社会保险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参保人员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遗属待遇,遗属待遇原则上拨付至死亡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申请人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有明确死亡时间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等其中...
所属分类:社会保险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地,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有所区别,在职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申领地为其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申领地为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所属分类:社会保险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按规定,退休人员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每12个月需要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超过12个月未认证人员,将会被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四川人社”APP、“攀枝花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等认证方式进行认证后,系统将恢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所属分类:社会保险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需满足以下条件:办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社会声誉。每年可提供一定数量、具有一定技术含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具有较强的指导师资力量,有系统完善的培训...
所属分类:就业创业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符合就业见习条件人员可自行联系就业见习基地报名或就近选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现场申请由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岗位对接;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失业青年提供非在校学生承诺)等资料。
所属分类:就业创业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就业见习面向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 岁失业青年,每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能参与一次见习。
所属分类:就业创业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属分类:就业创业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不能,就业困难人员必须灵活就业后,进行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才能申领。
所属分类:就业创业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我市经认定的低收入人员在进行失业登记后,参加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监管的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12 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
所属分类:就业创业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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