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怎么办理遗属待遇申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参保人员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遗属待遇,遗属待遇原则上拨付至死亡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申请人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有明确死亡时间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等其中之一);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需持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死亡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个人档案原始记载的关系材料等)。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