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来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6-08-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全流程管理,切实提升培训质效与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攀枝花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办法》包括总则、培训计划编制和项目发布、培训主体和承训机构、培训对象、培训实施、补贴激励、培训资金保障、培训监管、绩效评估、附则等内容,共10章26条。
(一)关于培训计划编制和项目发布。明确了采取自下而上摸清行业人才、企业用工、劳动者就业培训需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负责编制本行业、本领域培训计划,通过本级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培训项目。
(二)关于培训主体和承训机构。明确了培训主体范围、承训机构目录管理、机构设立审批等内容,重点把握机构资质、师资队伍、场地、设施设备等要素;明确存在经营异常、严重失信等情况的培训主体和承训机构不得参与补贴培训项目。
(三)关于培训对象。明确了享受补贴培训的对象为市内有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包括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两大类。还明确各地不得对培训对象的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增设其他限制性条件等。
(四)关于培训实施。强调了培训项目要围绕行业与民生领域急需紧缺需求、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设置,还细化了培训工作流程、监督管理要求、补贴申领标准等内容。
(五)关于培训资金保障。明确了除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传统渠道外,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应从相关培训资金中统筹安排,企业要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证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六)关于培训监管和绩效评估。明确了培训监管责任,要求对培训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做好资金绩效评估,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三、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培训政 策过渡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234号)同时废止。
政策文件:http://rsj.panzhihua.gov.cn/zfxxgk/fdzdgknr_1/zcfg/zcwj/10308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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