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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春季赴外引才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1-03-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才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春季赴外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2.一般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3.报考考生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需求专业”两栏要求完全一致。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需提供佐证材料;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需提供佐证材料。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此次引才设两个考核地点,3月25日在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4月10日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设现场引才展位时,报名者持“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

  注:如在昆明理工大学招聘报名点已招满的职位,西北大学招聘报名点不再进行招聘,如本次招聘后有剩余职位,则纳入2021年攀枝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范围;因疫情影响等因素,凡报名点学校有禁止外校考生入内报名的,我们在校外另设一个报名点,详细地址将在前程无忧和攀西人才网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网络报名:2021年3月18日起至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现场面试考点面试时间前一天上午12时,报考考生请登录前程无忧<2021年3月20日0时开放>,选择相关引才岗位,如实、准确填写并提交《攀枝花市2021年春季赴高校引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进行报名和登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到相应考核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

  注:报考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的考生请与报考单位电话联系确认报名邮箱,通过邮箱报送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进行报名和登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通过“前程无忧”报名信息系统或提供给考生的报名邮箱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将在接收考生报名资料后及时审核并告知考生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凭初审合格材料、《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考核组在高校双选会现场对网络报名者和现场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初审的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者领取《考核通知书》。按《考核通知书》上相关要求及时参加考核。工作人员留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信息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

  注:市农林科学院、攀枝花学院、市委党校、教育卫生系统的复审及考核时间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核

  1.采取考核、试讲等方式进行。参加考核时,报考考生必须同时携带《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考核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为100分,报考考生总成绩=考核成绩。

  4.①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签订意向协议书,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②引才岗位未形成竞争态势的,意向人选考核成绩不低于80 分,才能被确定为体检对象;

  ③引才岗位形成竞争态势的,一般按照意向人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④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会同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社部发〔2010〕82号)人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引进手续。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考核招聘引才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至少3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赴高校引才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12388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2-5176328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2-3350130

  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812-5178995、0812-5178992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2-3355727;0812-3325158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附件1:攀枝花市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春季赴外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 攀枝花市2021年春季赴外引才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