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保医保联动机制 完善慢特病有关制度的建议》(第17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保、医保和缴费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方便单位知晓缴费情况,保障患者就医”的建议
目前,我市的社保、医保和缴费单位已经建立了联动机制,缴费单位可通过微信、网厅、社区和电话(12333)查询缴费情况。同时,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手机订购“人社通”短信服务,当医疗保险缴费到账或个人账户发生变动时,手机将会收到实时短信通知。
二、关于“对一些因出差等特殊原因给予灵活的开药时间,以方便慢特病患者就医”的建议
经研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明确不再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开药时间进行相关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开具慢性病门诊处方的医师可根据患者病情,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处方管理办法执行。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攀枝花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处方管理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督促医疗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和执行,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的医疗服务。
三、关于“在单位缴费资金不及时到位等特殊原因情况下,方便患者就医”的建议
为确保我市单位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经规定了单位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的缓缴期,即:在参保单位当期缴纳社会保险费资金尚未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参保人员40天以内(包含参保单位财务转帐和市社保局财务确认到帐时间)均可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