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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7-11-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区合理设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建议》(第10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于2008年开始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以来,由于县(区)岗位结构比例偏低(县区高、中、初级的结构比例为136,乡镇为0.536.5,在人员聘用时,一部分事业单位,特别是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单位出现了专业技术人员多、相应岗位少,晋升聘用困难的问题。据统计,目前全市县区(含乡镇)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因受岗位指标限制未能聘用到相应岗位的共计741人,其中高级37人,中级704人。产生这一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部分事业单位在设置岗位时,以单位当时已有人员构成情况作为参照进行岗位设置,单位中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所占比例较大的,其设置的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也就较多,造成专业技术岗位少,按比例设置后,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也较少;二是根据岗位设置有关政策,各事业单位必须以单位编制数为基数,按照政策规定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设置,一些编制数较少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较低的单位,其设置的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就较少甚至因达不到设置比例而未能设置;三是首次岗位设置虽然实现了平稳的人员过渡聘用,但由于我市长期以来实行是评聘分开的方式,过渡聘用人员较多,一部分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已无空缺,这些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基本无晋升空间。县(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难的问题,虽然能通过竞争上岗制度进行一定的调整,但鉴于事业单位开展竞聘上岗的实际情况,职务能上能下的面和幅度较小,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渠道不畅,矛盾突出。

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标准是国家统一制定的,我市一直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岗位设置的相关结构比例标准认真执行。针对岗位晋聘的突出矛盾问题,省人社厅也多次到攀枝花开展调研,并于2014年制定了《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358号文),2015年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555号文),这两个行业指导意见的出台,彻底解决了基层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突出问题。2016年,省里又开展了对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调研,我市以攀人社〔201632号文上报了调研分析报告,据我们向省人社厅了解,目前农业行业的岗位设置方案正在制定中。相信随着教育、卫生、农业等行业的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出台,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聘的矛盾会得到很大的缓解。

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建立起事业单位的人才激励竞争机制,在市、县、乡以及岗位各等级之间设置相应的结构比例是建立激励竞争机制的基础和需要,我市一直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发〔200863号)的规定组织实施。面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晋聘问题,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关于解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专业技术人员晋聘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攀人社发201222号)和《攀枝花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攀人发〔20104号)等政策,较好地解决了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晋聘难的问题。

在今后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我市将深入实际解决县(区)、特别是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向省里争取政策,更好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和激励竞争机制的建立提供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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