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9-07-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受委托承担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
(二)人员构成
核定编制人数11人,现实际在编11人,正科领导1人,副科领导1人,非领导职数4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69.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6.2万元,占95.25%;专用设备1.8万元,占2.59%;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5万元,占2.16%。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162.98万元,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43万元。2018年支出情况:人员经费13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7.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1万元;公积金12.4万元;业务运行费17万元。基本支出中公务接待费结余0.26万元。
(二)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无专项资金。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市级项目完成情况
1.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620户。审查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538户,涉及劳动者98365人;参与处理突发事件2件,涉及劳动者67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8598.5486万元,涉及劳动者4254人;处理案件数82件,立案82件,结案80件,结案率100%;接到劳动者投诉72件,举报3件;督促2户用人单位为2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15.3419万元;督促2户用人单位为2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查用人单位规章数288件,纠正86件。(数据截止2018年12月底)
2.2018年全市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发工资比例100%;业主和总承包企业建立做实工资专用账户比例99.09%;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比例100%;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比例100%。(数据截止2018年12月底)
3.开展了我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1户,其中从事职业中介16户,其他用人单位75户。
4.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中参加执法检查人员46人,共检查用人单位295户,涉及劳动者20249人。通过检查,发现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违法行为3件。目前,我市已责令2家企业为189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1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进行了社保登记。
5.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并将通知内容在攀枝花日报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告。全市共审查了538家用人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审查书面材料,涉及劳动者98365人。最后,对我市开展2017年度攀枝花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进行公布。对全市 345户企业进行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其中A级(守法诚信)企业263户,B级(基本诚信)企业82户。
6.完善市级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共新建用人单位基本信息111户,新建劳动者信息55369人。
7.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工作流程及试用文书的通知》,将1家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8. 制定并印发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一般流程及试用文书格式》,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公布2件重大违法行为,已在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发布。
9. 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并主动服务用人单位工作的通知》及《攀枝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一般程序及试用文书格式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工作,完善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工作计划,完成了全市随机抽取的250户用工单位的检查,涉及劳动者人数17115人,其中限期改正16户,立案调查1户。
10.办理国务院督查室交办大督查案件2件。
11.加大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使用指导,现全市已全部由市版系统过渡到省版系统,并正常开展工作。
(二)省级项目完成情况
无。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部门职能履行情况
1.2018年通过业务培训,监察员提升了职业心理素养,业务能力也有所提升。
2.2018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完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3.2018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为劳动者营造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
4.2018年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规范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
一是由于新进人员,人员经费财政预算不足;二是今年开展业务经费不足,案例研讨交流培训会等其他业务未开展。希望财政能给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更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