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开展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来源:西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8-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营造全社会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近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此次书面审查的对象包括有劳动用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用工企业,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等;审查的内容主要涉及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及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等10个方面。审查时间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分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审查复核与监督检查和等级评价及结果公示三个阶段。截止8月26日,共审查劳动用工单位91家,涉及劳动者3137人。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书面审查的情况,结合日常巡查检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和其他相关工作获取的用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记录等信息,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用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A、B、C三个等级评价(A为诚信单位、B为合格单位、C为失信单位);评价结果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后,将面向社会公布,同时将结果记入用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对审查不合格的用工企业将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整改指令书,实行跟踪监察,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工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