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2年失业补助金办事指南
来源:市就业局 发布时间:2022-08-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补助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就业信息系统内处于非就业、创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人员最后参保地应在攀枝花市。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停保时用人单位失业原因选择不明的还需提供失业原因证明材料(非必要)。
三、申领渠道
窗口办理:失业人员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到居住地(就近原则全域通办)公共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平台即可办理。
网上办理:可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或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中失业补助金申领模块进行申报。
四、实施时间
申领时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五、补助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315元/月,从申领当月起开始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六、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缴纳社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停发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七、补助金申报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3378073
东区:2227173
西区:5566544
仁和区:2905723
米易县:8170245
盐边县:865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