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仲裁院妥善处理集体劳动争议
来源:米易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7-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6月上旬,黄某等15名劳动者集体向米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我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及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处理,耐心细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积极做好释法说理以及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多次协商调解,终于在7月4日促成劳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5名劳动者自愿撤回了仲裁申请。至此,该起集体争议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近年来,米易县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上总体呈下降的态势,但部分案件复杂性增强,对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在广度和深度上均有所扩展。为此,米易县仲裁院开辟了集体劳动争议“绿色通道”,通过与县人民法院、县经信局、县司法局法律援助站以及各乡镇政府等部门密切协作,保障案件得到快速高效妥善解决;通过完善内部机制,确保仲裁员在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做到认识明确,在办案思路和方法手段上不断创新,既坚持原则依法办案,又灵活主动善于综合协调各方力量,最大程度促成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