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19-05-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审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办学许可证延续有效期。
二、申请条件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备注 |
1 |
申请报告 |
材料种类:原件。落款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落款处法人单位盖章;内容包括:1.学校基本情况; 2.简要说明办学成效; 3.办学期间无违规违法行为。 |
详见 示范文本1、申请报告.doc。 |
无 |
四、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 次。
网上办理:1 次。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六、审批决定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七、承诺办理总时限
7 个工作日。
八、数量限制
无。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一、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认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
十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
十三、办理地点
攀枝花市机场路33号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107室
十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十五、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十六、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七、咨询电话
08123337522
十八、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十九、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