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7-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本比选项目为业务、文书、会计等档案的整理(含录入系统,下同)及数字化加工,本项目已由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会批准实施,诚邀相关单位参加我单位对该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比选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2、比选人: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项目简介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档案(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工资福利、行政诉讼、高层次人才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公务员管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整理归档及数字化。
三、招标控制价:29万元(大写:贰拾玖万元整)。
四、质量要求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相关标准及攀枝花市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
(一)档案整理质量要求
1.GB/T 9705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2.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3.DA/T 13 档号编制规则
4.DA/T 18 档案著录规则
5.DA/T 22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6.财政部国家档案局79号令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7. 其他档案管理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数字化加工质量要求
1.攀档发[2016]31号 攀枝花市档案局关于实行档案双套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攀档发[2017]20号攀枝花市档案局关于实行档案“双套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3.DA/T 18 档案著录规则
4.GB/T 20163-2006 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
5.攀档发[2003]50号关于统一文件档案计算机著录要求的通知
6.其他档案管理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项目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比选申请人股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
4. 比选申请人的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
5. 比选申请人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六、严禁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将通过多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七、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和商务、技术响应材料
(一)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或委托参与比选的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若是委托参加比选,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
4.报价表;
(二)装订要求
按第(一)点顺序装订,可用不锈钢订书针或棉线(三孔一线)装成一册。
(三)份数
一份。
(四)第(一)点每一份材料均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五)提交时须密封
八、中标方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各门类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单价,按照价格最低的中标,若两家以上比选申请人报出的价格一致,则抽签决定中标人。比选完成,当场宣布中标人及报价。
九、比选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0年7月3日至8日到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09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资料,2020年7月8日18时截止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泽华 联系电话:0812-3310967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文书、会计等档案的整理及数字化项目比选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 人 签 字:
供应商(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