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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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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局规财科     发布时间:2019-08-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8年,全市人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人社厅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拓展引才聚智渠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农民工工作,推进人社脱贫攻坚,优化人社公共服务环境,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为攀枝花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一、劳动就业

  主动适应攀枝花产业升级,城市转型需要,妥善解决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与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关系,用好、用活、用足就业促进政策,引导城乡劳动者尤其是重点群体实现充分就业。

  2018年,全市社会从业人员数62.56万人。其中,第一产业19.24万人;第二产业17.01万人;第三产业26.3万人。

  201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015人,比上年增加194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827人,比上年增加649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80人,比上年增加52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4506人,比上年增加13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比上年减少0.1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0.98万人,其中省内转移9.03万人;省外输出1.95万人,全年实现劳务收入13.9亿元。

  2018年,累计促进256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比上年减少1人,发放创业补贴256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85个,比上年增加2个。全年有144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名制登记933人,实现就业858人,就业率达91.96%。着力做好藏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2015藏区“9+3”学生220人,初次就业率100%;彝区“9+3”学生217人,初次就业率99.54%。

  2018年,开展创业培训3362人次,网络创业培训480人次,组织技能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9885人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金额7130万元,其中个体贷款4900万、企业贷款2230万元,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数524人,带动吸纳就业2280人。全年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2580人,创办企业49户。全年市人才服务中心为18959名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

  2018年,争取中央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7406万元,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529万元。

  二、收入分配

  坚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与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同步推进,不断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2018年攀枝花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124元,比上年增加4119元,增长6.8%。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00元,比上年增加6194元,增长8.2%,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4288元,比上年增加7409元,增长9.6%。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8709元,增长9%,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9219元,下降12.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9444元,增长2.7%。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40447元,增长12%;采矿业51259元,增长4.8%;制造业62337元,增长9.9%;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63048元,增长30.9%;建筑业59458元,增长2.5%;批发和零售业42008元,下降0.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6850元,增长3.2%;住宿和餐饮业32582元,下降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8718元,增长15.7%;金融业93098元,下降0.1%;房地产业37476元,下降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7193元,增长2%;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61113元,下降8.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8162元,增长5.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31544元,下降0.6%;教育业94836元,增长3.3%;卫生和社会工作107723元,增长12.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2671元,上涨7.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5571元,增长5.9%。

  2018年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发布了攀枝花市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上线(预警线)为11%,下线为3%。

  三、社会保险

  稳步推进社会保险从制度的全覆盖向法定人群全覆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908652.4万元,其中,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545142.42万元。

  (一)养老保险

  继续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城乡统筹,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市全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已达767913人,比上年末增加25746人,其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455836人,增加1655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56766人,增加8392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55311人,增加799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中,参保在职人员273246人(含灵活就业人员125024人),增加8928人;参保退休人数182590人,增加 7627人;参保女性242600人(其中在职133697人,退休108903人)人,减少1982人(其中在职减少8069人,退休增加6087人)人;参保农民工82875人,增加2504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覆盖面96.72%,比上年增加0.34个百分点。全市全年共有180843人参保企业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19152人;全年月人均领取水平达到 2946元,比上年增加 107元,增长 3.77%。有 73625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1090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12.37元。

  全市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28212.95万元,比上年减少45848.26万元。其中征缴收入343801.87万元,增加45232.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4182万元,减少90683万元。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8.57%,比上年增加13.98个百分点。全年基金总支出 687644.57万元,比上年增加72802.98万元,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633590.99万元,增加53058.56万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462.61万元。

  全市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4769.47万元,比上年增加2515.4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3362.58万元,比上年增加 496.52万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9708.67万元;地方各级财政补贴987.89万元。基金总支出10398.58万元,比上年增加2034.58万元,其中支付养老金9875.10万元,比上年增加2024.44万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4868.03万元。

  (二)医疗保险

  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建设,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整合。2018年末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135792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27466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708326人。参加职工医保中,在职 262429人,退休人员165037人;私营企业 48200 人,增加6515人。年末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427466人。

  全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数325313人,增加2400人,增长0.74%;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数680458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封顶线达到5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达到 40万元。

  全市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56535万元,比上年增加9971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54592万元,增加9575万元;统筹基金收入70653万元,同比增加3156万元。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177018万元,比上年增加4912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05609万元,增加4209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86396万元,其中统账结合统筹基金累计结存12150万元。

  全市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0023万元,比上年减少40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569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24342万元,其余地方财政补贴9164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水平490元,比上年增加40元。全年基金总支出47999万元,比上年增加557万元。基金年末累计结存26491万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含失地农民)172258人,比上年末减少721人,其中农民工23557人,减少1033人。

  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全市全年共为 1.51 万名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水平 1320 元,比上年增加 216 元。

  (四)工伤保险

  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落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及时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67681人,比上年末减少 41819人(主要原因是2018年进行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的数据清理,清理垃圾数据40000余条),其中女性73147人,高风险企业98937人。全年有7700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市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24358.09万元,比上年增加3660.1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6965.06万元,增加1348.09万元,当期征缴率88.53%。全年基金总支出1941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710.09万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1602.68万元。

  (五)生育保险

  协同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督促落实生育保险费率下调政策。年末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211705人,其中女性68508人;农民工20317人,增加了63人;私营企业38034人。全年有7039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299人次。

  全市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5864.76万元,比上年增加499.25万元。其中,征缴收入5684.88万元,增加471.79万元,当期征缴率 98.85%。全年基金总支出5264.48万元,比上年增加330.62万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2170.16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着力强化社保经办风险防控,在全市范围先后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控专项检查、城乡居保现场检查和工伤保险内控检查,发现、梳理问题并严格落实整改,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疑点数据整改核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疑点数据核查;启动实施治理医保欺诈骗保三年专项行动,与公安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沟通机制,形成合力惩治欺诈骗保的强大态势;组织开展网络监管,核查预警信息,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全年整改归垫社保基金327万元。

  四、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攀枝花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和《攀枝花市“十三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第十批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第八批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选拔工作,在工程、农业、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科学等行业和领域选拔市级专家200人;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确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175人,组织497名高层次人才结对培养643名基层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成功创立我市首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继续在农业和教育领域建设省级专家服务示范基地2个,在农业、林业、教育、卫生、文化旅游、阳光康养等行业领域新建(续建)市级专家服务示范基地14 个,执行市级 “专家下基层行动”智力需求项目17 个,形成了国家、省、市3级联动的专家服务基地建设体系,全年组织218名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讲座、现在指导、业务培训200余次,受益人群8000余人。成功承办 “四川省博士后服务团走进攀枝花”活动,省博士后服务团17名专家围绕我市农业、环保、旅游、教育、卫生、社会工作、网络安全等行业领域的18个智力需求项目开展智力帮扶活动,6名专家分别与我市7家单位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支持十九冶集团公司成功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稳步推进攀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十九冶集团公司、钢城集团公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7名。全年推荐评审、确认高级职称631人,评审、确认、初定中级职称712人,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共2103人。2018年赴北京科技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开展春秋两季人才招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引进钒钛、康养重点领域及社会事业发展各类人才1263人,同比增长153%,其中:博士研究生97人,同比增长708%,硕士研究生177人,同比增长86%,引进人才的数量和层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大幅提升。按照《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规定,完成第一至六批高层次人才2017年在岗情况确认,并函商财政兑现774名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1400余万元。完成第七批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工作,认定第七批高层次人才156名,函商财政兑现优惠待遇460余万元。兑现12名博士研究生学费资助36万元,协调解决13名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各项优惠政策,稳定激励高层次人才在攀干事创业;按照“精干、高效、实用”的原则,在钒钛、康养、农业等重点特色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聘请20名政府顾问专家,借脑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突出“钒钛、阳光”两篇文章,按照“宣、选、储”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征集精选储备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018年实施7个引智项目,获得资助经费59万元,引进英国、德国、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外专家来攀服务。

  以高技能人才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项目,全年新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新增高技能人才220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220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体系,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有技工院校3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1所、技师学院1所,有在校学生4450余人;另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35家,年培训能力3万余人次。组织开展技师培训项目、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项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等专项培训行动,全年就业技能培训9209人,共培训农村劳动者6311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71人,创业培训2527人。全年为1.26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有9265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五、人事管理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不断提升公务员招考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2018年全年共招录公务员388人;全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466人。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圆满完成21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7人计划安置,14人自主择业)。全年组织人事考试24项,参考人数达2.29万人次,参考科次4.68万次。

  继续深化基层公务员招录制度改革,定向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13人。县区、乡镇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316名。全面落实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

  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高事业单位工作质量和效率。实行量化考核指标。全市93% 的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的事业单位,结合行业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制订量化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实施点评互评。建立考核结果反馈机制,事业单位负责人点评,与每位被考核人员谈话,指出缺点和不足,指导制定改进措施,帮助确定努力方向。同时,开展互评,工作人员间相互测评,同时向单位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双创”工作。切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激励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精神,探索激励创新创业的新路子,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真正让事业单位科技人才队伍活起来、动起来、跑起来。完善和落实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按至少70%的比例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科技人才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100%归研发者及其团队,按规定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同时完善科研项目单位内部管理,适当增加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配套经费。目前,已有97人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422项,在职创办企业13个,离岗创业6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推动三方机制向基层延伸,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覆盖面。全市全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以上,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96%以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进“两网化”管理,推进欠薪治理责权统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欠薪问题常态长效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文件精神,从源头上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发生。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2018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全年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620户。审查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538户;参与处理突发事件2件,涉及劳动者人数67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8598.5486万元,涉及劳动者4254人;接到劳动者投诉74件,举报3件,协调处理案件数22件,立案82件,结案80件,结案率100%;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31份,行政处理15户,行政处罚7户,涉及处罚金额2.9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件;督促2户用人单位为2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15.3419万元;督促2户用人单位为2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对全市 345户企业进行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其中A级企业263户,B级企业82户。

  自启动了裁决文书“上网”工作,通过将裁决书实时公布在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各界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监督,充分体现仲裁的公平性,不断提升仲裁的权威性,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截止2018年12月底,共计“晒出”裁决书266份,点击浏览量突破32万余次,不仅方便群众以案学法,让群众更加了解、理解、支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同时也为全市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供指导,还为“互联网+仲裁”奠定了基础。

  2018 年,全市接待来访群众 50312 人(次) ,处理劳动争议 5367 件,涉及劳动者 6437 人,涉及标的 10031 万元。其中,立案受理1330件,调解结案4707件,裁决结案660 件,调解率87.7%,当期结案率100%。”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

  2018年全年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决定维持率100%;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4件;行政应诉案件结果判决维持率100%。

  八、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金保工程系统运行环境得到彻底改善。我市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于2007年上线运行,经过十年不间断运行,设备老化、系统容量严重不足、安全风险高、支撑能力下降等问题日渐突出,严重影响系统安全平稳运行。为保证未来较长时期内对人社业务工作的有效支撑,提高信息化保障能力和水平,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8年1月12日,信息中心实施了金保工程系统迁移和机房搬迁工作,将业务系统完整迁移至新的机房和设备环境运行,解决了长期困扰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为“一号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可靠的基础技术保障。二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取得重大突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署,2018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将建设群众满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作为重中之重,围绕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号工程”整体规划,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柜员制为核心,提出了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1+10”建设思路(“1”即指综合柜员制为核心贯穿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政务中心和基层平台的四级实体业务大厅,“10”即指依靠核心业务系统,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功能和适应人群不尽相同,面向全体服务对象提供的10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线上线下公共服务。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通短信平台、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经办大厅、门户网站、金融机构手机缴费平台、生物指征身份识别、人社APP、自助终端服务体系、电子社保卡),并在2018年基本实现各项建设目标。三是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市共计发放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约70万张,全市总发卡量120.02万张,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发行使用全覆盖,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量118万的101.71%。同时,我市已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部列为全国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先行启动地区,并已成为电子社保卡开通城市。四是截至2018年11月末,12333来电总量133.04万通,其中人工服务56.07万通。完成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集中的迁移工作,有效解决了12333系统老化、故障频发等问题,为12333更好地服务群众提供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