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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抗癌药品均价大降56.7%纳入医保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8-11-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对于许多肿瘤患者来说,“活下去”是生存困境下最大的心声,动辄上万元的抗癌药品令人望而生畏却计无付之,正如《我不是药神》引发的热议:抗癌药能不能便宜点,带给更多人生的希望?

    按照省上统一安排,攀枝花市自2018年11月1日起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品以单行支付管理方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种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且都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病种,能够进一步提升靶向性治疗药物的可及性。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6.7%,最高的达70%。   

目前,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已对医保数据库进行更新,全市按照单行支付管理方式的药品达37种(含“国家谈判药品”中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0种药品和此次纳入的17种抗癌药品),市内参保人员使用上述药品已实现直接联网认定和即时结算。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使用上述药品不计起付线,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包括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方式)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一个统筹年度内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10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第二档(即高档)缴费标准缴费的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55%,按第一档(即低档)缴费标准缴费的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一个统筹年度内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6万元;超出上述限额的,按规定纳入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