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书面报告办事指南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0-01-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书面报告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在异地办理分公司的
三、事项决定权
市、县。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政府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4〕10号第一条第六款:将《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3]40号)规定的省级以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在蓉企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下放到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应当向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申请条件依据
无。
3、申请材料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十二条: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六、申请条件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需在异地办理分公司
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良好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
材料种类:原件。落款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A4纸打印。网上报送要求:扫描件。 |
无 |
2 |
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书面报告 |
材料种类:原件。落款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A4纸打印。网上报送要求:扫描件。 |
无 |
3 |
总公司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查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扫描件。 |
无 |
4 |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0份。报送标准: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扫描件。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四川省XX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XX劳务派遣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批复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6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制证: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无限制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认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攀枝花市机场路33号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107室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23337522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