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核心作用。一是始终坚持党对人社工作的领导不动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十四五”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目标任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等工作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框架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健全完善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局领导、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别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与信访科牵头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良好局面。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班子成员人手一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加强自主学习。做好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工作,开展《行政复议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不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年度开展集体学法12次。三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要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进行专门述法,载入干部职工法治档案。
(二)积极履行人社职能,深入实施普法宣传。一是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的宣传学习,将宪法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10名新入职和提拔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激励和引导领导干部忠诚履职、勤勉尽责、干净担当。二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出台《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宣传“八进两知晓”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通政策法规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组织全国“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让社会和群众知晓、让经办机构知晓,提升人社法规知晓率。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宣传。制定了《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暨普法工作要点》,将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全民参保 共享美好”等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市广播电台举办为期3个月的《花城就业创业之声》专题宣传,制作发放“明白卡”政策办理“告知书”等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法治宣传和引导,鼓励和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已成功运用法律引导方式化解违规补费等3个群体性上访矛盾。
(三)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一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根据行政权力变化或行权部门职能调整及时清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予以公示。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加强并全面落实全局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提高其在重大政策决定、行政复议(诉讼)复杂案件、疑难信访案件中的参与度。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三统一”要求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2023年审查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共11件。二是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组织所有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法,175人完成了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考试成绩90分以上达100%。全年组织12名干部参加了法治有关培训,5名干部通过了执法证考试;组织5批110余人次参加法院旁听活动,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开展案情研讨和案例分析,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选派执法队员参加全市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检查,提升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廉政集体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建立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提高了依法经办能力。三是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实现了“两法衔接”机制顺畅。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程序规范,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等执法工作流程,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案件评查制度,建立了《攀枝花市劳动保障监察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公示行政处罚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一单两库”,健全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按要求对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名单和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优化执法方式,通过主动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园区的方式,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2023年市本级劳动监察立案13件,结案13件,结案率100%,向公安机关移送欠薪案件6件(涉及农民工5件)。四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市本级处理行政复议3件,其中,市本级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2件,作为被诉机关参加行政复议案件1件;参加行政诉讼8件,已判决案件维持率100%。
(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等三项制度,不断巩固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一是不断完善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过程监督和指导。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业务经办操作规范。先后建立城乡居保待转金分配、基金预算、岗位权限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让经办业务在法律规范下有章可循。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共享。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打造“阳光人社”服务品牌,深入开展技能培训、人才评价等14项专项整治,强化风险防控,守好民生保障资金安全防线,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均等、智能、便民、温馨的人社公共服务,不断提升体验感、便捷度和满意度。2023年累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9件、提前退休833件。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整合组织资源,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所等平台作用,把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作为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省级金牌调解企业模范作用,加强市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人民调解、社区网格、法律援助等机构(组织)间协同,为“温暖人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添砖加瓦。通过召开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探讨涉及人社政策在司法裁判中的理解适用问题,实现劳动关系矛盾风险化解落地落实。2023年,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400余万元,涉及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3269人。
(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加强根治欠薪等劳动保障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推动源头预防欠薪。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源头监管,严格审查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的不批准可研报告,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执法行动,坚决处理有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或挂靠行为的在建项目。三是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落实各项核心制度。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均要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劳动者先签订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再进场施工,积极推进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按要求接入项目和工人信息。四是全面摸排隐患,加强风险防控。定期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摸跟踪、动态掌握。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列出问题清单协调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同时充分调动力量,整合资源,及时发现和掌控企业欠薪预警信息,形成多维度预警防控网络。对可能引发欠薪问题和多次被投诉举报的企业或项目实行重点监控,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畅通维权渠道,强化舆情处置。建立节假日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举报投诉来电不漏接、服务不脱节,坚决避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挑战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六)不断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整合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专业调解队伍作用,不断完善行政调解机制。一是加强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信访为主体,其他职能部门和业务经办机构配合的调解队伍建设,选派年轻干部到市“双中心”锻炼,发挥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为主体,其他业务部门专业意见共同处理人社领域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形成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合力。二是发挥企业党建引领和“企业、员工、工会”积极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用,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小、解决在早。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努力强化庭前调解”工作思路,实行立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模式,选配调解能力强的仲裁员、调解员主抓庭前调解,积极探索使用简易方法化解各类劳资纠纷。2023年,仲裁院接待来访群众11000余人(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1945件,涉及标的金额2000余万元,调解率达96.66%,结案率达100%。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零欠薪”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根治欠薪“挂联包片”等活动。2023年全市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915户,涉及劳动者93803人;审查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384户,涉及劳动者78085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3900余万元,涉及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3269人。用好信访投诉网站、市长信箱、“12345”市民热线、局长信箱等网信平台,帮助群众通过网络反映诉求,引导群众变走访为网访。2023年受理群众来信、网信等689件次,接待群众来访 265人,处理信访复查2 件,信访案件受理率、办结率100%,信访群众满意率95%以上。协助370余名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实现维权。同时,针对农民工讨薪维权时间相对集中、投诉对象相对固定的特点,抽调全市劳动仲裁业务骨干力量成立6个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组建率达100%,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160件。成立全市首个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室,坚持“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原则,引导劳动者依法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2022年11月开展工作以来,调解工作室共计成功调解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劳动争议117件,调解成功率达79 %以上,帮助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人社领域惠民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普法宣传,但仍有部分群众对人社政策法规了解不够深入。二是法治人社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干部没有将法律知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不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所欠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发挥带头作用。党组书记、局长牵头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人社法治建设责任清单,统筹做好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工作,推动攀枝花市人社系统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二是高度重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人社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人社建设重点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分别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三是持续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带队到市劳动监察支队等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指导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建设,保障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培训,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锻造风清气正、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切实提升人社执法队伍综合能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攀枝花发展“两区三地一粮仓一门户”的新定位新要求,深入实施市委总体发展战略,紧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继续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为战略牵引,统筹推进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监察等各项人社工作,为全面建设产业兴、城市美、万家和的幸福美好攀枝花作出新贡献。
(一)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深入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规范经办服务流程,夯实经办工作基础,实施便民利民举措,维护基金安全,切实提升社保经办服务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高效便利、安全规范、温暖温馨的社保经办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经办风险防控。针对人社领域部分经办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风险易发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定期开展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经办风险排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三)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整合力量,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的指导和对县(区)的业务培训,完善执法程序以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等制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让职工理性合法维权。完善企业守法诚信记录,畅通职工依法维权渠道,探索建立“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等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不断提升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继续强化对行政执法环节、工作步骤的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依法公开信息,加大对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结果和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公示力度,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各方面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和参加专业培训,鼓励更多公职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搞好干部梯队建设,建立完善干部“传帮带”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完善创新执法考核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和纠错工作,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培养和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