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失业保护伞 筑牢民生基本线
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多举措保障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不受肺炎疫情影响,攀枝花市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新举措,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托底民生、保障生活作用,为失业人员顺利度过疫情难关撑起“保护伞”。今年1—3月,全市共为4585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350.77万元;为4572名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570.63万元;为4055名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3.28万元。
一是放宽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过去,要求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必须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逾期不予受理。疫情发生后,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和保障失业人员生活需要,取消60日限定期限,失业保险金申领可随到随办,确保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
二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在领金延长期间一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领金期限的延长最大限度保障了大龄失业人员在失业和退休过渡期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
三是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过去,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失业人员无法作失业登记,导致部分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大龄失业人员不能领取失业金,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现在,我市按照规定扩大领金人员范围,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失业保险金。这一政策的落实回应了群众诉求,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阶段性提高领金人员临时补贴。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确保失业人员生活水平不降低,我市从去年5月开始启动领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为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标准由2019年5月的25.5元/月·人提高到今年2月的71元/月·人。今年3月到6月,按照疫情期间规定执行领金期间失业人员双倍价格临时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大补贴惠民力度,充分体现失业保险民生底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