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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动作为暖人心 部门联动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3-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311日,东区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东区劳动监察大队,就当事人的诉求与用人单位进行当面协商处理,积极引导双方在自愿、公平、互利互让的原则下达成部分共识,对于双方存在的分歧将择日再进行协商处理。以此为例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又好又快解决,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和和谐东区建设献上了首季“开门红”!

    这是东区人社局有序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一个缩影,始终坚持将“提速办”“简便办”“规范办”贯彻至人社工作各个环节,争取以最短的时间办结群众的事,让企业群众办事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以快办行动提高办事效能,以贴心服务获得群众满意,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舒心度、好评度。一是做好案件初步分析。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辅以相关案例,引导申请人对诉求的合理预期;告知申请人申请仲裁的法律风险,引导申请人通过理性方式和正确途径依法维权;分析案件形成的缘由,引导“情绪化”争议息诉罢诉,积极为双方提供可行建议,促成双方自主协商解决。二是仲裁监察联合办案。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与争议双方一起坐下来,面对面沟通交流,工作人员将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处理的时效、程序、法律规定、仲裁诉讼风险等向劳资双方进行了明示,部门联动就裁审衔接等方面开展协作,避免了当事人多头奔跑,进一步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提升办案质量。三是仲裁活动“关口”前推。为进一步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提高案件办理的质效,仲裁院始终将劳动者的利益放在首位,采取“首问责任制”及“快立、快调”的举措,在严格审查案件,及时了解案情后,重视做好双方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用热情、耐心的服务,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化解双方对立情绪,促进案件调解工作。并一贯坚持以调为主,以裁为辅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通过庭前、庭中、庭后“三位一体”的调解方式处理劳动争议,同时加强与劳动监察的业务对接和配合,通过联合办案,将普法教育与纠纷处理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发生,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劳动关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