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审批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1 发布时间:2019-05-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审批许可办事指南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事项名称 |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审批许可 |
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咨询电话 |
0812-3337522 |
监督投诉 电话 |
0812-3378001 |
服务方式 |
√最多跑一次 √ 网上办理(√原件预审 □原件核验 □全程网办) √窗口办理 √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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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地点 |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理地点:市政务中心1楼A区1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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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6个工作日 |
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3.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政府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4〕10号)第一条第六款将《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3]40号)规定的省级以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在蓉企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下放到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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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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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营业执照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现场核验原件,收A4纸复印件(纸质1份); 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A4纸打印落款处盖章(纸质1份); 3.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原件(纸质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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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攀枝花市政府政务中心一楼A区107室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审核: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 4.下发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发证(办事群众可选择2楼64号邮政窗口邮寄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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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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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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