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事指南
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事项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办理部门 |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市级具体办理机构为市创业担保贷款公司,各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也可受理) |
服务对象 |
企业、在我市范围内有创业意愿或已经创业的城乡劳动者 |
咨询电话 |
0812-3338874 |
监督投诉 电话 |
0812-12345 |
办理时间、地点 |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办理地点:东区竹湖园劳动大厦208房(各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也可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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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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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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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攀府发〔2019〕2号)二、鼓励支持就业创业 (三)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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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在我市范围内有创业意愿或已经创业的城乡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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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创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反担保措施材料; 2.中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反担保措施材料、企业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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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向区(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或攀枝花市创业担保贷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 2.经办部门初审; 3.经办银行复核; 4.发放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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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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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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