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事项名称 |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 | 
| 办理部门 |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各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均可办理) | 服务对象 |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开展新招员工或转岗员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 | 
| 咨询电话 | 0812-3341676 | 监督投诉 电话 | 0812-12345 | 
| 办理时间、地点 |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办理地点:东区竹湖园劳动大厦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培训科201、202房(各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均可办理) | ||
| 法定办理时限 | 
 | 承诺办理时限 | 90个工作日(不包含补贴支付环节) | 
| 设定依据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攀人社发〔2017〕539号)(2)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补贴范围: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开展新招员工或转岗员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 | ||
| 申请条件 | 各企业完成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后 | ||
| 提交材料 | 攀枝花市职业技能开班申请表、学徒培养计划、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花名册、学徒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攀枝花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构申报表、抽查记录表、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 ||
| 办理流程 | 1.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攀枝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初审 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复核 4.公示期满后,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拨付补贴资金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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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71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