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专项培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8-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院校、培训机构:
为着力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岗位适配能力,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专项培训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需求清单》随文发布,请有意愿参与专项培训的承训机构按照《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揭榜挂帅经办要求》,在2026年8月19日前提交《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揭榜申报表》及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评选公示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联系人:刘秋灵;联系电话:0812-3340532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4日
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专项培训行动工作方案
为着力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岗位适配能力,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川人社函〔2026〕522号)和《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5〕11号)要求,结合攀枝花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培训任务。通过“揭榜挂帅”项目制培训模式,以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专项培训,全市共计培训200人左右。
(二)培训质效。通过专项培训,融入职业指导、就业政策、权益维护等内容,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岗位适配能力,搭建岗位对接平台,推动供需双向衔接,促进就业。单个培训项目需实现学员调查满意度80%及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项目需求清单发布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技能、促就业”专项行动三大项目类型(求职能力实训班、技能体验微课堂、新领域专项培训),在全市公开发布《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需求清单》(附件1)。
(二)项目申报受理
全市有承训能力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民办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统一受理。
(三)项目集中评审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汇总全市申报项目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评审合格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四)项目培训监管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照现行培训监管办法实施培训全流程监管。承训机构应按班次建立培训台账,培训项目应纳入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v3.0,实行实名制管理。
(五)技能评价考核
承训机构应于培训期间鼓励学员参加技能评价考核,及时收集评价意愿并主动对接评价机构。评价机构应根据培训项目设置及学员评价意愿,匹配对应职业(工种),分层分类提供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评价认定。
(六)项目绩效评估
项目组织实施完成后,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组织开展学员满意度调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七)项目资金兑付
本次“提技能、促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专项培训项目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5000元/班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承训机构银行基本账户。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按学员调查满意度比例发放培训补贴(即5000*学员调查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6年8月25日前)
完成实施方案制定,明确责任分工、资金保障及进度安排。培训机构根据《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需求清单》,按照《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揭榜挂帅经办要求》(附件2),在8月19日前提交《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揭榜申报表》(附件3)及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经项目评选公示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8月下旬—9月底)
按月推进培训项目,动态更新培训台账。定期组织会商,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0月)
形成工作总结,提炼典型案例,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牵头统筹,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负责资金保障,人力资源开发科会同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招聘,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项目实施,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学员等工作,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高效推进“提技能、促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专项培训行动。
(二)强化训后服务
坚持“培训及对接、结业即推荐”,培训期间,各承训机构要合理运用公共就业服务资源,联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专场招聘会、定向岗位推介等系列活动,确保培训与就业衔接顺畅。
(三)加强资金保障
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严格按照补贴标准及拨付流程执行资金兑付。
(四)注重宣传引导
通过“攀枝花开”“攀枝花智慧人社”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培训成果及优秀学员事迹,营造“掌握新技能、实现新就业”的浓厚氛围。
附件:1.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需求清单
2.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揭榜挂帅经办 要求
3.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揭榜申报表
4.XX机构“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附件1
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需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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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州 |
区县 |
项目类型 |
培训项目(职业/工种) |
培训人数 |
培训学时 |
培训班次 |
开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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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攀枝花市 |
市本级 |
“技能+求职” |
AI办公工具实操 |
50人 |
16学时 |
1个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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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枝花市 |
市本级 |
“技能+求职” |
简历制作与面试技巧 |
50人 |
16学时 |
1个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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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攀枝花市 |
市本级 |
“技能+体验” |
电商运营管理师专项实训 |
50人 |
16学时 |
1个 |
9月 |
|
4 |
攀枝花市 |
市本级 |
“技能+体验” |
新媒体直播带货体验微课堂 |
50人 |
16学时 |
1个 |
9月 |
附件2
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揭榜挂帅经办要求
一、发布单位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揭榜主体资格条件
(一)在攀枝花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资质;
(二)拥有对应培训项目稳定师资队伍、实操实训场地、教学设备;
(三)近三年无培训补贴违规申领、虚假开班、群众投诉查实等不良记录;
(四)熟悉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群体培训需求,有新业态、体验式、短平快技能培训承办经验优先。
三、榜单培训项目分类(三大类,可按需完善)
(一)求职能力实训班。主要针对部分毕业生求职技能不足的问题,开展职业定位、简历制作、面试应对、职场模拟、入企体验等实操训练,着重提升求职实战能力。
(二)技能体验微课堂。主要针对部分毕业生职业方向不清晰的问题,围绕青年群体关注度高、入门上手快的领域,开设沉浸式体验课程,帮助其发现职业兴趣、明晰就业方向。
(三)新领域专项培训。主要针对部分毕业生专业技能不足或专业不对口的问题,聚焦新职业、新工种领域,采取集中授课、实操演练、模拟运营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其掌握市场急需的实用技能。
四、揭榜材料清单
1.《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揭榜申报表》;
2.机构办学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拟承办项目专项培训实施方案,内容包含:培训类别、目标人群、课时设置、教学流程、实操安排、师资配置、安全保障、经费明细;
4.实训场地、教学设备、师资佐证材料;
5.同类培训项目过往开展成效证明(可选)。
五、申报与审核流程
1.揭榜申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各机构将全套纸质材料报送至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材料初审: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照资质、课程方案、预算标准开展初审,剔除不符合要求申报单位;
3.方案确定:初审通过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经评审、综合评估后确定承训单位、支持项目和金额;
4.结果公示:公示承训机构及对应培训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启动开班实施。
六、开班实施要求
1.开班前必须提交开班申请,全程落实信息化监管,使用全省公共就业服务V3.0系统;
2.培训结业硬性指标:培训调查满意度≥80%,该项指标达标方可全额拨付项目经费;
七、监督管理
1.承训机构严格按照备案实施方案开展教学,不得缩减课时、简化实操、伪造参训台账;
2.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全程开展线上抽查、线下实地巡查,对违规机构取消承办资格、不予拨付经费,并纳入培训机构“黑名单”;
3.培训产生图文、视频素材版权归本次专项行动统筹使用,机构需配合做好活动宣传、数据统计、台账归档。
附件3
攀枝花市“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
揭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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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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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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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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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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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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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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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揭榜项目类别 |
□求职能力实训班□技能体验微课堂□新领域专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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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培训 总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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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办 班次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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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培训 总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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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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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师资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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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场地、配套设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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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色及适配青年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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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承诺 |
本单位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本次揭榜挂帅公告及人社培训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保证培训质量,若存在虚假开班、违规办学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单位负责人: 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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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X机构
“提技能、促就业”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一、项目基本概况
面向人群、培训周期、课时、班次规模
二、培训目标
提升青年求职/实操/创业能力,适配应届毕业生、失业青年
三、课程内容安排
分课时列明理论、实操、体验、政策讲解内容
四、师资配置
主讲教师、行业技师、创业导师资质
五、实训保障
场地、设备、耗材、安全管理措施
六、教学组织管理
报名组织、考勤管理、课堂管理、满意度调查方式
七、经费明细
师资费、实训物料费、教学资料费等
八、监管配合举措
签到打卡、台账留存、巡查配合
九、训后配套服务
岗位对接、政策辅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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