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意见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拟鉴定杨和平等八名同志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公示如下:
杨和平,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周绍勇, 男, 个体, 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吴 平,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李德峰,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郑德兴,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易仁礼,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黄 波,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代 红,男,成都西部物联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实名以电话形式向攀枝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请拨打投诉监督电话:0812-3334080。
攀枝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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