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意见公示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拟鉴定龙长武等十二名同志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公示如下:
龙长武,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刘树国, 男, 个体, 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蒋华中,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唐 卉, 女,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周建生,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杜 兵,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邹李梅, 女,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李云峰,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付德军,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徐成荣,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黄 艳, 女,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李正林, 男,个体,拟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实名以电话形式向攀枝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请拨打投诉监督电话:0812-3334080。
攀枝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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