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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关于2025年9月因病非因工鉴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时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工作要求,为确保职工非因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依法、公平、公开,确保参保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现将经攀枝花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912—2025918。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拨打投诉监督电话:0812-3334080

 

 

序号

申报主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病残情况

备注

1

鞍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

汪学文

6101131967******93

双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双眼代谢性白内障

 

2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小宝鼎煤矿

蒋亮

5104031982******16

精神分裂症

 

3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刘军

5104031972******18

精神分裂症

 

审核: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责任编辑: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