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5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事项告知书
来源:市就业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尊敬的市民朋友:
2025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工作已开始,请市民朋友阅读下面内容,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报补贴。
一、申领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非技能人员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不含失地无业农民);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证书核发日期在 2024 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7月 1日(含)期间的,申领时限延长至 2025年 9月 30日),证书核发日期在 2024年 7月 1日以后的, 技能提升补贴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的证书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非技能人员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1.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不含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
3.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5.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证书与工作岗位匹配。
二、申领次数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且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我省公布的“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另行制定印发。
三、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急需紧缺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急需紧缺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500元。
四、申领资料
(一)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三)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可请单位劳资人员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群下载模板打印填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的证明(可在微信登录小程序“四川e就业”,点击自己头像进入查询模块,点击“历史意愿”查询出自己的求职意愿后截图即可)。
(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jndj.osta.org.cn/)。
五、申领渠道
(一)线下申领
1.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2.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二)线上申领
手机微信搜索“四川e就业”小程序,找到“我要领补贴”中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专栏进行填报申请。
六、政策有效期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关闭线上线下申领渠道。
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