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9-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细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的建议》(第102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细化认定标准”的建议
2024年12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16号)。2025年3月21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攀枝花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施细则》(攀人社规﹝2025﹞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在《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范围内,结合我市实际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区域、申请资料、申请审核流程、就业援助服务、退出认定规则等进行了细化。
二、关于“完善监督制度”的建议
《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了监督管理机制。一是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和查处有关举报投诉。二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强化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化管理。三是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对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业务指导,组织不定期抽查,实施动态管理。四是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负责日常调查走访,适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状态等情况,对已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及时向作出认定的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
三、关于“明确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议
《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条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一是明确工作人员在认定管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履行初审、复核和审核职责,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明确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由作出认定的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撤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停止享受相关就业帮扶政策,并追回已享受相关政策补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关于“开展全面政策法规培训”的建议
5月9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市、县(区)就业创业中心主任及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业务经办人员等30余人召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培训会,解读《实施细则》,明确业务流程,梳理经办难点,帮助业务人员及时掌握政策。
下一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做好创业政策宣传,继续做好业务人员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做好认定过程中的核查工作,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政策资金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市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