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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协同经办 做好“服务员”

来源:市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年来,攀枝花市社保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努力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着力推进“预防、康复、补偿”三大功能的协同发力,积极化解由工伤引起的社会矛盾,做好工伤保险“服务员”,确保工伤保险各项工作的平稳开展。

一是积极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预防、康复、补偿”三大功能协同发力,针对当前重补偿轻预防的工作现状,市社保中心积极推进工伤预防工作。2020年开展了“工伤保险走进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等活动,通过现场设点咨询、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座谈交流和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多种宣传形式,把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送到企业、工地、车间及职工群众中去。2020年12月24日,我市按照全省工伤预防工作安排,通过前期精心准备,召开了以“加强工伤预防 情暖阳光花城”为主题的工伤预防项目启动仪式暨工作部署会,标志着我市在建立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二是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矛盾。2020年,市社保中心共收到工伤行政诉讼案件3起,均为因第三人导致工伤后,工伤待遇是否”双赔”的问题。按照惯例,此类案件需要法院宣判后我中心再按照宣判结果支付相关待遇,这样不仅浪费社会公共资源,更是极易引起社会矛盾。针对这类问题,市社保中心先后与东区法院、市检察院多次交流,形成了攀东法建议〔2020〕10 号司法建议书及攀检建〔2020〕Z9号检察建议书,为我市处理“因第三人导致工伤事故的待遇赔偿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受到了工伤职工和家属的赞誉。

三是助力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在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市社保中心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开辟医护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对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在2个工作内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到位。2020年全市一线工作人员认定为工伤共5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49605.87元,切实保障了一线人员工伤待遇发放。

近年来,市社保中心通过工伤保险经办协同推进,进一步扩大了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了企业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意识,增强了企业依法参保的积极性,为切实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将以工伤预防为抓手,以“温暖人社”行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减少社会矛盾发生,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焕发出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