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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支部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来源:市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干部廉政谈话有关规定,近日,市社保中心支部对今年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这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保中心支部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关心爱护的重要体现。

  谈话由支部书记贺江都同志代表班子进行,他对大家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忠诚。作为党的干部,要做到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忠诚。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社保人的追求是建立公正、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让每一位老百姓能享受福利感受幸福。作为共产党的干部要做到对党忠诚、服从组织安排,为老百姓服好务。要从加强学习入手,筑牢思想防线。如果放松了学习,思想就会落伍,政治上就会丧失先进性,工作上就会盲目被动。大家必须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学习党章和党的各项政策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切实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做到干一行会一行,管一行精一行,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干净。廉洁从政,是对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是领导干部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权利观的最直接体现。把“廉”字作为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是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任务所决定的。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清醒的认识我们所拥有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予的,“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人民谋利益上,放在促进社会保险服务的健康发展上,正确对待权力,使用权力。要有如履薄冰的感觉,在尽心竭力干好工作的同时,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做到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办的事情不办,严格遵守 中央八项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努力维护党的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是担当。作为领导干部,要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承担责任,工作不推诿扯皮,坚持严字当头,管好人、做好事。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班子,管好队伍、配偶子女和亲属,只有这样,才称得上一名真正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有一定的责任,要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领导、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定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早提醒,诚心帮助,主动为职工排忧解难。希望新提拔领导干部能够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尽心履职尽责,按照党员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协调各分管领导,担当作为,适应新角色,为社保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此次廉政谈话,旨在督促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大家表示将以此次廉政谈话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切实将廉政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遵纪守法、警钟长鸣,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本色。

审核: 蒋曦薇   责任编辑: 马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