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版系统上线后调整业务办理时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适应省版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各项业务办理规则,须调整理顺我市各项社保业务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间。现将调整后的业务办理时间公告如下:
一、调整单位征缴业务窗口和网厅申报时间为每月7日(含7日)以后,窗口申报时间截止到当月27日,网厅申报时间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每月1日至6日用于处理、审核上月申报事务并生成当月征收计划,在此期间窗口和网厅不受理单位业务。
二、个体缴费银行代扣业务调整为每月7日至15日。每月6日在单位计划生成完毕后,产生个体缴费银行代扣计划并上传至省金融平台,各签约银行在下载代扣数据后,当月7日至15日进行签约个体人员银行账户扣费。
三、个人业务办理,包括退休、转移、丧抚费办理等业务,仍为每月1日至25日。每月26日以后为档案整理、财务及业务数据核对、特殊业务处理等时间,期间不受理新申报的业务。
四、各项待遇的发放,包括养老金、工伤待遇、丧抚费、退费等,统一调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生成次月发放计划,各银行在每月8日至15日进行发放并返回数据。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