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来源:市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是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十科一室。
1.机构职能。
按照市编委批复和市人社局安排,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能有: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工作;负责个人权益记录、核定并按时支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负责城镇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的稽核及待遇支付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工伤保险经办及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2022年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参保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经办服务热点事项,运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搞好政策宣传解读,着力帮助老百姓了解政策内容,不断增强广大老百姓对社保政策与经办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提高参保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净向上争取资金50.33亿元。全年共支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06.96亿元,确保了全市31.04万领取待遇人员的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了“白发群体”基本生活和工伤人员医疗及定期待遇,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2.人员概况。
我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63人。2022年末实有在编人员58人,退休人员27人。根据工作需要另外聘用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380.1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32.65万元,占74.8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05万元,占5.51%;住房公积金108.3万元,占7.85%;行政单位离退休85.35万元,占6.18%;项目经费77.77万元,占5.6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1432.5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65.09万元,占74.3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05万元,占5.31%;住房公积金108.3万元,占7.56%;行政单位离退休85.35万元,占5.96%;项目经费97.77万元,占6.82%。
基本支出1334.79万元,占93.18%;项目支出97.77万元,占6.8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中心切实加强中心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5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做事前评估。严格按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各项支出,及时支付,专款专用,资金支付完成100%,专项资金无结余,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中心将实际完成数和年度指标值进行对比分析,对预算指标进行合理评估,科学、合理的编制部门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我中心网站公示公开。
(三)自评质量。
经过中心自评,预算绩效管理质量符合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攀枝花市社保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扎实推进社保改革和经办服务落实,持续推进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专业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全面完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及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下一步,攀枝花市社保中心将继续规范工作内容,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紧密配合,开展好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附件:1.“劳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报告
3.“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打分表
5.2022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表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劳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是“劳务费”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工作;负责个人权益记录、核定并按时支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负责城镇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的稽核及待遇支付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工伤保险经办及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劳务费”项目的使用,有利于促进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进一步履行职能职责。
“劳务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12名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等支出。保障了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有充足的人手,有利于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实现各项业务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劳务费”项目资金在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中申报,年中由市财政批复,共30万元,此项目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一是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现全覆盖。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以“综合柜员制”全面正常运行为契机,通过建立多样化的服务体系,全面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最多跑一次”。
2.质量指标: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工作。
3.时效指标:2022年1-12月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资金。
4.成本指标: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30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建立群众满意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最多跑一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6.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0%。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按照2022年目标任务制定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此项目资金30万元,于2022年中由市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此项目资金主要用于12名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等支出。此项目资金到位后,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严格按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各项支出,及时支付,专款专用,资金支付完成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劳务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到资金专项专用。所有支出严格按照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做到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按财政要求及时编制和公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在部门预算中申报项目资金,并制定绩效目标;办公室成立项目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劳务费”项目在当期完成了项目的总体实施,执行率100%。保障了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1.数量指标:一是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现全覆盖。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以“综合柜员制”全面正常运行为契机,通过建立多样化的服务体系,全面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最多跑一次”,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工作。
3.时效指标:2022年1-12月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资金,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30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建立多样化的服务体系,全面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最多跑一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6.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劳务费”项目保证了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切实提高参保覆盖率;监督、核查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配合税务机关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通过建立多样化的服务体系,全面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最多跑一次”;保证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强化预算资金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科学性、合理性。严格根据相关标准和依据,进行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是“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工作;负责个人权益记录、核定并按时支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负责城镇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的稽核及待遇支付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工伤保险经办及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顺利推进,参保覆盖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切实构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利于促进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进一步履行职能职责。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下拨,市级财政年中下达指标,共35.08万元,此项目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为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51.28万人做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工作。
2.质量指标:通过短信提醒每月未认证即将停发人员、引导退休后在异地居住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人脸认证,给新退休人员发送认证政策和认证方法,用“互联网+人社”和“大数据”认证等方式,规范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2022年为新增退休人员建立起基础信息,完善了社会化服务管理信息,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全面完成2022年离退休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3.时效指标:2022年1-12月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资金,确保了全市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4.社会效益指标:优化经办流程,简化证明材料,完善基层服务网点,将高频、低风险社保业务向基层延伸,基本实现社保服务全覆盖。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5.满意度指标: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参保人员满意度≥90%。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按照2022年目标任务制定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此项目资金35.08万元,于2022年中由市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此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所需的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设施设备购置、经办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及风险防控等支出。此项目资金到位后,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严格按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各项支出,及时支付,资金支付完成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到资金专项专用。所有支出严格按照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做到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按财政要求及时编制和公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在部门预算中申报项目资金,并制定绩效目标;办公室成立项目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项目在当期完成了项目的总体实施,执行率100%。确保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顺利推进,参保覆盖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切实构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1.数量指标:为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51.28万人做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工作。
2.质量指标:通过短信提醒每月未认证即将停发人员、引导退休后在异地居住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人脸认证,给新退休人员发送认证政策和认证方法,用“互联网+人社”和“大数据”认证等方式,规范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2022年为新增退休人员建立起基础信息,完善了社会化服务管理信息,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全面完成2022年离退休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3.时效指标:2022年1-12月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资金,完成率100%。确保了全市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成率100%,
4.社会效益指标:优化经办流程,简化证明材料,将高频、低风险社保业务向基层延伸,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5.满意度指标:提高服务质量,参保人员满意度≥9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压缩重复办事环节30%,缩短办事群众办事用时90%以上。推行遗属待遇申领所需的死亡证明材料、火化材料“告知承诺制”,简化证明材料。完善基层服务网点,将高频、低风险社保业务向基层延伸,基本实现社保服务全覆盖。搭建“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社保企业业务,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广,开通涉企社保服务事项。推广使用掌上12333、支付宝等手机应用软件,实现全程网上申办理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推广使用“四川e社保”APP、“四川人社”APP进行人像识别认证。通过以上措施,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实现了参保人员满意度≥9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强化预算资金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科学性、合理性。严格根据相关标准和依据,进行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3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2年(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是“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工作;负责个人权益记录、核定并按时支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负责城镇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的稽核及待遇支付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工伤保险经办及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做好按时足额发放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代管的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经办服务工作,提升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下拨,市级财政年中下达指标,共7.69万元,此项目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做好全市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795人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2.质量指标:全市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
3.时效指标:2022年1-12月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完成率100%。
4.社会效益指标:做好全市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服务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5.满意度指标:省管森工离退休人员满意度≥98%。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按照2022年目标任务制定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此项目资金7.69万元,于2022年中由市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此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公用支出。资金支付完成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到资金专项专用。所有支出严格按照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做到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按财政要求及时编制和公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在部门预算中申报项目资金,并制定绩效目标;办公室成立项目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项目在当期完成了项目的总体实施,执行率100%。确保代管的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升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1.数量指标:做好全市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795人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2.质量指标:全市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
3.时效指标: 2022年1-12月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完成率100%。
4.社会效益指标:做好全市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服务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5.满意度指标:省管森工离退休人员满意度≥98%。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中心按照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当年下达的绩效目标,严格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2022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确保了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代管的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升了省管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省管森工离退休人员满意度≥98%。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强化预算资金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科学性、合理性。严格根据相关标准和依据,进行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4: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xlsx 24号附件5:2022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