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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医疗机构申请

来源:市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

协议医疗机构申请。

二、服务内容

符合工伤保险协议医医疗机构,向执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实施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6 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 号)。

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7 号)。

五、实施主体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1.经卫生及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对社会提供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2.具备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条件,在工伤救治、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有专业技术优势;

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4.遵守国家和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5.遵守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

6.具备与我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联网条件,能实时交换工伤医疗数据信息,并能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网结算工伤医疗费用。

七、办理材料

1.《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机构有效服务协议书。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社保工伤保险科727办公室;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待遇组办公室;西区政务服务中心302办公室;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号窗口;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106办公室;盐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3号窗口。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九、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市本级:0812-3349189

  区:0812-3509022

西  区:0812-5547289

仁和区:0812-2913703

米易县:0812-8130731

盐边县:0812-8658661

咨询服务热线: 0812-123450812-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2-12345

十五、备注

无。

 

审核: 市社保中心   责任编辑: 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