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请办事指南
来源:市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
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请。
二、服务内容
符合工伤保险康复协议机构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向执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工伤保险康复协议机构。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实施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4号)。
五、实施主体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1. 具备二级及以上康复专科机构条件,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资质,符合条件的各级工会所辖的“工人疗养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优抚医院”,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建设的尘肺病康复站(点)、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2.设有专门的康复病房;
3.有独立的康复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和康复支具安装室,
有较为完善的康复器械和设备;
4.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法规和标
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5.遵守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6.遵守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7.具备与我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联网条件,能实时交换工伤康复数据信息,并能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网结算工伤康复费用。
七、申请材料
1.《四川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康复机构有效服务协议书;
3.康复专科机构或医疗机构等级批准文件;
4.康复设施设备资料(康复病房,康复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和康复支具安装室,康复器械和设备配置等相关资料)。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保314办公室、7楼社保727-728办公室;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城乡待遇组办公室;西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办公室;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9号窗口;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05办公室;盐边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3-6号窗口;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schrss.org.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九、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结时限
95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咨询方式
市本级:0812-3349189;
东 区:0812-2220192;
西 区:0812-5547289;
仁和区:0812-2913703;
米易县:0812-8130731;
盐边县:0812-8658661;
咨询服务热线:0812-12333 、0812-12345转2号键。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2-3345628。
无。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