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增减申报办事指南
来源:市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增减申报。
二、服务内容
工程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将人员增减变更情况及时报送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实施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能源局 铁路局 民航局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5〕38号)。
7.《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49号)。
8.《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交通道路(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66号)。
9.《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4号)。
五、实施主体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缴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人员增减变更情况应当及时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七、申请材料
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4-308号人社综合窗口;东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26-28号窗口;西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29-31号窗口;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21-23号窗口;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11-13号窗口;盐边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3-6号窗口;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schrss.org.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九、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咨询方式
市本级:0812-5810427;
东 区:0812-3378056;
西 区:0812-5566535;
仁和区:0812-2912590;
米易县:0812-8178667;
盐边县:0812-8653217;
咨询服务热线:0812-12333 、0812-12345转2号键。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2-3345628。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在全省内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