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19-06-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现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3325298
附件:行政许可事项公示清单
2019年6月18日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前状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1 |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5103004509600201R | 李培轩 | 身份证 | 510411196405300019 | 关于同意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 攀人社许可字〔2019〕16号 | 普通 | 你院向本机关提出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专业技术岗位(138人)和工勤岗位(18人)实行以季度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请你院在收到本批复10日内,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本批复有效期为2019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制,应重新申请。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和休息 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听取并采纳工会组织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工作制度、劳动定额、工作分配方案、考核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计发工资。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不得随意扩大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范围,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支付职工加班费等,从而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 |
2019/6/10 | 2019/6/10 | 2021/6/9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1510300008320236T | 1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1510300008320236T | ||||||||||
2 | 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5103004509599725 | 刘玉龙 | 身份证 | 513425196209203511 | 关于同意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
攀人社许可字〔2019〕17号 | 普通 | 你院向本机关提出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医师岗位(44人)、护士岗位(56人)、医技岗位(22人)和工勤岗位(74人)实行以月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请你院在收到本批复10日内,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本批复有效期为2019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制,应重新申请。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和休息 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听取并采纳工会组织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工作制度、劳动定额、工作分配方案、考核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计发工资。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不得随意扩大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范围,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支付职工加班费等,从而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 |
2019/6/10 | 2019/6/10 | 2021/6/9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1510300008320236T | 1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1510300008320236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