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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异地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异地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异地备案

办理部门

行政审批科

服务对象

法人

咨询电话

0812-3337522

监督投诉

电话

0812-3378001

服务方式

最多跑一次   网上办理(原件预审 原件核验 全程网办)

窗口办理               邮寄送达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理地点:市政务中心1A107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条件

1.许可机关同意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单位设立分公司;

2.分公司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提交材料

1.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申请书原件(纸质1份);

2. 总公司许可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设立分公司的批复,查验原件,交复印件(纸质1份);

3. 总公司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原件(纸质1份);

4. 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纸质1份);

5. 分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纸质1份);

6.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资料一份);

7.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分公司具备有产权的经营场所,或者租用固定经营场所),查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原件.,交复印件(纸质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攀枝花市政府政务中心一楼A107室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审核: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4.下发同意备案决定书(办事群众可选择264号邮政窗口邮寄取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