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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权益科

来源:市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1-05-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参保权益科:负责社会保险扩面、缴费基数申报管理、缴费费率执行、征收计划编制、欠费管理、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权益记录维护管理、经办服务延伸、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等工作

1.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不含机保)扩面工作,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扎实推进社保精准扩面;

2.负责指导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

3.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申报管理工作,继续实施社保扶贫、推动社保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4.负责全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执行工作;

5.负责按月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险费(不含机保、居保)征收计划,并将征收计划数据及时传至税务部门,承办与税务部门及银行机构的联系、对接工作;

6.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欠费(移交税务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关闭破产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核销审核工作

7.负责市本级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工作;

8.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9.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不含机保)社会保险权益记录维护(缴费记录变更、个人账户补建账)工作;

 10.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补缴补收、退收退款、个人账户结算工作;

11.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延伸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工作;

12.负责组织协调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经办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按照省下达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对县级社保机构进行目标管理;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12-3356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