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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科

来源:市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1-05-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档案管理科:负责市本级社保业务档案及其它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利用工作

1.牵头组织做好市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接受省社保局、市档案局的业务指导及检查;

2.负责按照国家档案法和保密法规定,确保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等安全;

3.负责制定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编制各种档案检索工具;

4.负责计划和组织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实施,社保业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利用,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5.负责市本级社保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档案利用工作,对县(区)、中心各科室社保业务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

6.负责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部分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期限划分、材料分类、编号、整理、装订的指导工作;

7.负责市属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改制企业5年内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档案利用工作;

8.负责市本级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其他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档案利用工作;

9.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全宗指南的编写工作;

10.负责全市档案统计年度报表的报送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12-333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