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事指南
来源:市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二、服务内容
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12个月需进行领取资格认证。
三、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人社服务窗口304-309号窗口;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待遇组办公室;西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29-31号窗口;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24号窗口;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27-30号窗口;盐边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3-6号窗口;
手 机 端:四川人社。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
六、实施依据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3.《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社险办〔2022〕25号)。
七、实施主体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八、办理条件
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九、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手 机 端:登录“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咨询方式
市本级:0812-3334282;
东 区:0812-2220192;
西 区:0812-5566535;
仁和区:0812-2912590;
米易县:0812-8178667、0812-8176266;
盐边县0812-8653217;
咨询服务热线:0812-12333、0812-12345转2号键。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2-3345628。
十五、备注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该业务可在省内任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3.行动不便的可由亲友下载上述手机App协助认证,或联系就近上述机构预约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