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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请办事指南

来源:市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

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请。

二、服务内容

符合工伤保险康复协议机构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向执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工伤保险康复协议机构。

三、申请材料

1.《四川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康复机构有效服务协议书;

3.康复专科机构或医疗机构等级批准文件;

4.康复设施设备资料(康复病房,康复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和康复支具安装室,康复器械和设备配置等相关资料)。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四、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保工伤保险科314办公室;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待遇组办公室;西区政务服务中心302办公室;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9号窗口;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106办公室;盐边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3-6号窗口;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schrss.org.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五、服务对象

法人。

六、实施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7号)。

七、实施主体

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八、办理条件

1.符合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中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有关要求。

2.具备二级以上康复专科机构条件或三级综合医疗机构资质。

3.设有专门的康复病房。

4.有独立的康复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和康复支具安装室,有较为完善的康复器械和设备。

九、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结时限

95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咨询方式

市本级:0812-3349189;

东  区:0812-2220192

西  区:0812-5547289;

仁和区:0812-2913703;

米易县:0812-8130731;

盐边县:0812-8658661;

咨询服务热线:0812-12333、0812-12345转2号键。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2-3345628。

十五、备注

无。

审核: 市社保中心   责任编辑: 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