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创业导师管理细则
来源:市就业局 发布时间:2023-02-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调动社会力量为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创业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创业者自主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创业导师团的建设、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本着“精干、高效、实用”的原则,坚持按需、择优聘请,突出服务的个性化和针对性。本细则所指的创业导师是指具备创业相关专业知识或能力,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聘请,为全市城乡创业者或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专业服务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或其他专业人士。
二、聘请范围
(一)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
(二)创业成功人士;
(三)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
(四)已获得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咨询等相关资质的人员;
(五)创业者所需的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三、选聘条件
创业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参与创业服务,服从工作安排;
(三)创业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退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聘任为创业导师;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较强的法律、财会、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理论和实践水平;2. 获得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咨询等相关资质;3. 具有丰富的创业经验和实践;4. 具有丰富的创业指导、辅导经验或有相关成功案例;5.其他各行业、各领域专家。
四、工作职责
(一)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论坛、专题研讨、专题讲座、课题研究等创业相关活动;
(四)保守参与创业指导过程中所知悉的创业项目或企业商业秘密。
五、服务方式
(一)线上服务。按照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安排的时间在线上创业服务平台“坐诊”,为创业者提供线上咨询服务。
(二)线下服务。根据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安排,参与创新创业大赛、论坛、巡诊、结对帮扶等各项创业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的指导服务。
六、申报程序
(一)征集。
招募专家采取个人申请、推荐报名和邀请报名三种方式进行。
1. 个人申请。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自行填写《攀枝花市创业导师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奖励或荣誉证明等),直接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报名。
2. 推荐报名。政府各相关部门、高校、企业、行业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创业导师候选人报名,出具推荐函,并由被推荐人填写报名表。
3. 邀请报名。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专家学者等加入创业导师团。
(二)资格初审。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创业促进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拟聘人选建议。
(三)聘任审定。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任专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颁发聘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与创业导师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工作任务、权利义务、聘任时间等内容,并颁发聘书。
七、管理和考核
经聘任的专家纳入创业导师团进行管理,基本信息将在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线上创业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布。创业导师实行聘期制,聘期2年。聘任期满,聘用关系自动解除,聘书自行作废。
创业导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二)有损害我市利益、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三)泄露创业企业商业机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3次以上的;
(五)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承担创业导师工作职责的。
附件:攀枝花市创业导师报名表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