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需提交的审核资料及注意事项
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需提供的资料(一式一份)
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职工花名册、工资表;企业与新招用的城乡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由申请企业提供,市就业局负责审核。
二、注意事项: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中小微企业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企业当年新招用的城乡劳动者达到现有职工总数25%以上(含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了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
2、新招用员工需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咨询电话:市就业局创业促进科3333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