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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工作职责

来源:市就业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是履行政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与管理、负责失业保险经办与服务管理、承担全市农民工服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协助拟定全市就业促进工作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及推动就业服务工作措施,组织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

2.承担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工作,制定和完善全市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全市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计划。

4.负责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全市就业援助工作,制定全市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援助方案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就业见习基地及见习生的认定审核、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和实名制管理、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

7.负责全市就业培训工作,拟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9.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失业保险各项待遇的申领发放和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审计等工作。

10.负责对全市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审计。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支出项目、支出标准、申领和审批程序等要求做审核、拨付。

11.行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赋予的其他职权。

12承担全市农民工服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