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职业培训补贴办事指南
来源:市就业局 发布时间:2022-07-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补贴对象
职业培训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通过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
二、申报材料
1. 补贴申报表。
2. 补贴人员花名册。
3.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4. 办学经营许可证。
5. 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的开班申请资料。
6. 培训机构免费开展培训的承诺书。
7. 银行开户许可证。
8. 参培人员的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资料。
三、申领渠道
现场办理: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开班所在地的县(区)就业创业中心申请。
网上办理:可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或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中失业保险职业培训申领模块进行申报。
四、实施时间
长期
五、补贴标准
按照《攀枝花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攀人社发〔2020〕41号)补贴标准,根据培训项目、工种、等级给予补助。职业培训机构不得就同一职业培训项目重复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申请补贴。
六、补贴申报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东区:2227173
西区:5566544
仁和区:2905723
米易县:8170245
盐边县:865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