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云南华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杨五星与被申请人云南建投第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你单位(云南华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攀劳人仲案〔2026〕9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劳动大厦B1楼,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若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3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