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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正风反腐警示教育 坚决防范仲裁领域腐败风险

发布时间:2021-02-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全市调解仲裁系统以“全面开展正风反腐警示教育,坚决防范仲裁领域腐败风险”为主题,部署开展警示教育工作。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受教育和启发,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在新时期依法开展调解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快速响应,全面部署。为保证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开展,市仲裁院于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和经办人,并于1月27日向各区县仲裁院转发上级文件通知,同步下发市仲裁院本级制定的《关于规范调解仲裁办案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对工作全面开展制定时间表、任务图,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以案为媒,敲响警钟。全市调解仲裁系统快速行动起来,组织本院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第二集《守护民生》,干部职工对于专题片披露的浙江省玉环县城区劳动保障所原所长吴福康串通“野律师”,贪污截留农民工工伤赔偿款的案例深感震惊,纷纷表示,这种发生在仲裁领域、民生领域的贪污腐败典型案件,不仅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是深深损害了劳动仲裁“为民、务实、清廉”的社会形象,对全体干部职工起到极大警示作用。市仲裁院认为,通过以案释法,为每位干部职工上了一堂触及灵魂深处的警示教育课,再次敲响了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案的思想警钟。东区仲裁院认为,该案警醒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艰苦朴素,经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要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

西区仲裁院认为,通过以镜示己,教育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在履职尽责中固守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米易仲裁院认为,案例带来的教训深刻、代价惨痛,为每位职工上了一堂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课,再次敲响了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警钟。

三、查摆问题,立行立改。针对本案所反映的在调解仲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市调解仲裁系统全面开展专题讨论,认真查摆问题,寻找工作中的风险点,做到立行立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其中,市仲裁院梳理出案件受理、案件处理、仲裁调解、文书送达、文书签审、财务报销等六大类风险点,对各个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东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此次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立案、调查、审批等,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西区加强调解员仲裁员廉政教育,落实立案组庭规则、庭审规则、证据规则、回避规则、文书送达规则、办案监督规定等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坚决杜绝违反调解仲裁办案程序的一切行为;米易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将自己“摆”进去,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案为戒,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影响特别大的案件,及时向领导汇报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减少群访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盐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严自律,保持清正廉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四、坚持作风,拒绝腐败。攀枝花市作为典型的工业城市,也是劳动争议多发、高发地区,多年来,全市调解仲裁机构通过调解手段成功化解了大量的劳资矛盾,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从未发生过类似于吴福康案这样的腐败案件,尤其是成功化解玉典、川投化工、钢城集团、攀钢钒、富邦钒钛、辉达镁业、泓兵钒钛、金光化工、东立磷制品等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均实现了法律效应、社会效应和政治效应的有机统一,争议调解率高于省级、市级确定目标,并在全省率先实现示范仲裁院创建率100%的目标,树立了劳动仲裁良好的社会形象,这得益于攀枝花劳动仲裁在仲裁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遵守程序,严格依法调解的工作作风。为做好今后的仲裁调解工作,坚决杜绝仲裁领域腐败的发生,结合本次教育活动开展,全市提出六个“必须”的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劳动者必须到场原则,不得全程只出现代理人,二是坚持调解必须自愿原则,不得迫使双方达成调解,三是坚持调解必须当面原则,不得只通过仲裁员传话,四是坚持清算必须直接原则,不得由仲裁员经手钱款,五是坚持金额必须一致原则,不得虚构事实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六是坚持代理人资格必须严审原则,不得让觊觎“救命钱”的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