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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纠纷100问(三)

发布时间:2013-10-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3、“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消灭。

3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先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符合法定情形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5、劳动者有辞职自主权吗?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6、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7、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8、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两种表现形式:(1)未及时发放工资。(2)未足额发放工资。所谓“足额”,是指严格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总额发放。
 
39、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0、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款规定: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1、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单位欺诈导致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如果单位违反诚信原则,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43、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4、职工严重违纪时,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45、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6、劳动者“兼职”,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7、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如果劳动者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用人单位信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用人单位发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8、劳动者被判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9、
 用别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50、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吗?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51、单位与职工约定“业绩不好合同就终止”,该约定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而不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52、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同时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54、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