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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解读材料

来源:市就业局     发布时间:2019-04-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攀府发〔2019〕2号)。这是在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但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就业不确定因素增加的背景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进一步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为我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贡献力量,我市制定出台的稳就业重要政策举措。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就业这个“最大民生”的高度重视。具体政策有:

 

第一部分: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问:支持企业稳岗位的措施有哪些?

答:1.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50%的标准确定。

问:哪些属于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答:属我市范围内的“钒钛”工业企业、在2018至2019年度未受到环保处罚、2018年度企业不能按照标准工时安排生产经营出现明显亏损,且采取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2019年恢复正常生产、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为合格以上的企业,经综合评定后且公示合格,可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

问:如何鼓励金融服务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对金融服务机构有什么鼓励保障措施?

答: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财政部门按规定对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年度担保平均余额的1‰给予单户年度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补贴。按照规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损失分担机制,对融资担保机构为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代偿损失,按最高不超过代偿额的10%予以风险补贴。

 

第二部分: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问:对创业的个人或者企业有什么新的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

答: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个人贷款由10万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由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财政部门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引导其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问: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可带动创业,对创业孵化基地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政府投资或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园区对入驻创业者要减免一定期限的费用。支持新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分别给与一次性20万元、60万元、200万元的建设资助。根据创业园区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给予最高20万/年补助。

问:企业想吸纳暂时就业困难的年轻人见习,有什么政策?

答:扩大就业见习范围,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大学生扩展至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提供见习岗位、录用见习青年,并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第三部分:强化培训促进就业

问:企业困难效益不好,想通过提高职工技能提高生产力怎么办?

答: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部分,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给予支持。

问:失业了想参加培训,有什么扶持政策吗?生活困难,参加培训期间有特殊扶持吗?

答:支持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50元/人·天。

问:职工想提高技能或者企业准备安排职工转岗,但职工技能不满足新岗位要求的怎么办?

答:参保职工取得与现行岗位或单位有计划转岗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部分不区分等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按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等级),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术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条件由参保3年放宽至1年。  

 

第四部分:帮扶兜底就业

问:失业人员如何寻求帮扶?

答: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可在全市范围内享受就业援助和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问:失业后,医保怎么办?

答: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问:对特别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又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有什么保障吗?

答:对曾参加或正在参加失业保险,对生活困难且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每月4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

问:《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