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申领告知书
来源:市就业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对象范围
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文件规定的参保单位,截止到2024年底无失业保险费历史欠费,2024年裁员率不高于5.5%(30 人以下的市场主体,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 20%)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劳务派遣企业按劳务派遣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二、返还标准
以费款所属期为2024年度参保企业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参保单位缴费情况依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缴费记录确定。
三、办理方式
1.“免申即享”信息确认。
通过大数据比对获取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初筛合格的单位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后续流程办理。为确保精准发放,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输入网址: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
登录后选择“法人服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确认”模块进行确认)或到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单位参保地对应就业中心,后附经办窗口详细地址)对单位基本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者银行账户)、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信息进行确认。
初筛不合格的参保单位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核。
2.自助申请(不在免申即享名单中参保单位)。
参保单位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请,也可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法人服务”栏目中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不在免申即享名单中参保单位选择该项进行申请)进行补贴申请
四、受理期限
业务受理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即2025年12月31日24时前未完成申请、确认的参保单位,视作自愿放弃申请稳岗返还,并不再审核和发放。
五、资金使用范围
单位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将补贴资金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市本级
联系电话:3359922、3334838
联系邮箱:pzhsybx@sina.com,市本级稳岗补贴工作QQ群号:909361961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三线大道69号攀枝花市政务服务
中心人社局综窗304-307窗口
东 区
联系电话:2227173
联系地址:东区政务服务中心29号窗口
西 区
联系电话:5566544
联系地址:西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28-29号窗口
仁和区
联系电话:2905723
联系地址: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21号窗口
米易县
联系电话:8170245
联系地址: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308办公室
盐边县
联系电话:8655283
联系地址:盐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