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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法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二、申报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在不同单位参保缴费累计满一年的也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申报材料

1.本人社保卡原件。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特别是单位选错停保原因的必须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窗口办理:用人单位到社保征收系统办理停保业务时务必如实选择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用人单位选错失业原因会导致失业人员不能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待用人单位停保后失业人员到社区、乡镇或县(区)、市本级(就近原则、全域通办)公共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平台即可办理。

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停保:用人单位到社保征收系统网厅办理停保业务时做好“失业原因”申报工作。

停保后失业人员可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或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微申报”中“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进行申报即可。

五、办理时限

初审资料当场办结,审核机构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次月25日左右发放失业保险金。

六、收费标准

无。

七、联系方式

所在社区、街道、乡镇或咨询12333

县区联系电话:盐边县:8655283

 米易 8170245

东区:  2227173

西区:  5566544

仁和:  2905723

              市级:  3378073  3359922

 

 

 

 

审核: 夏顶伟   责任编辑: 朱可可